洪门传统文化-立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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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门传统文化-立誓

立誓


洪门对于加入之人,须慎重其事,由引进、保举而入香堂立誓,并须斩香(所谓“斩红香”,又称“砍条”)为证。兹将立誓之誓词分述如下:

一 根本誓词(宋代梁山泊宋江等所立)

维宣和二年庚子四月二十三日,梁山泊义士宋江等同秉至诚,共立大誓:

窃念江等昔分异地,今聚一堂,准星辰为弟兄,指天地作父母。一百八人,人无同面,面面峥嵘;一百八人,各人一心,心心皎洁。乐必同乐,忧必同忧;生不同生,死必同死。既列名于天上,无贻笑于人间,一日之声气既孚,终身之肝胆无二。倘有存心不仁、削绝大义、外是内非、有始无终者:天昭其上,鬼阚其旁;刀剑斩其身,雷霆灭其迹,永远沉于地狱,万世不得人身;报应分明,神天共察!

誓毕,众人同声发愿:“但愿生生相会,世世相逢,永无间阻,有如今日”。

众人缺血同盟,以成义举。


 

二 规定誓词(天佑洪时之三十六誓)

窃维吾人当吉凶与共,以求回复天地万有之明,灭绝胡虏,以待真命。吾人当虔拜天帝地皇山河土谷之灵、六恶之灵、五方五龙之灵,以及无边际之神灵,创造以来,百事提倡,其古人所知而足为后代教训者,当传遗之。诸兄弟,今再导汝于忠义之中,吾人当以同生死誓于上天,今夜吾人各介绍数新信徒于“三合会”,仿“桃园结 义”之故事,约为兄弟,洪其姓,金兰其名,以合为一家。自入洪门之后,当一心同体,互相扶持,毋许有彼我之别。今夜拜天为父,地为母,日为兄弟,月为姊妹;复拜始祖及五祖殷洪盛、万云龙等与夫洪家之全体神灵。今夜吾人跪拜香前,心神即立清净,吾人各刺指血混啜之,以为同生死之盟誓。吾人以甲寅年七月二十五日丑时为生诞时,凡昔二京十三省,当一心同体,人人互求幸福,各分其劳,毋或疏隔。一遇今朝廷王侯非王侯,将相非将相,人心动摇,即为明代回复、胡虏剿灭之天兆。吾人当决行昔时陈近南之命令,立亭做桥,开天下太平之城,以实行作戏,历五湖四海,以求英雄豪杰,握“木杨城” 主权,焚香以设山河同永之誓。凡新会员,各以其范围行所任务,顺天行道,顺天者存,逆天者亡。如有能回复明代, 报仇雪耻,建设天下太平之治者,身封王侯,子孙则历世永昌;违反是道者,应灭绝于剑戟之下,且须灭绝其种。唯忠心义气之人,得受永远之福祉,吾人受生于天地,被日月之所照,结义以后,啜血盟誓,上仰神明之降鉴,当各表诚意,以矢三十六誓。


第一誓:自入洪门之后,尔父母即我之父母,尔兄弟姊妹即我之兄弟姊妹,尔妻我之嫂,尔子我之子侄。如有背誓,五雷诛灭。

第二誓:倘有父母兄弟,百年归寿,无钱埋葬,一遇白绫飞到以求相助者,当即转知有钱出钱,无钱出力。如有诈作不知,五雷诛灭。

第三誓:各省外洋洪家兄弟,不论士农工商,以及江湖之客到来,必要留住一宿两餐。如有诈作不知,以外人看待,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四誓:洪家兄弟虽不相识,遇有挂出牌号,说起投机,而不相认,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五誓:洪家之事,父子兄弟以及六亲四眷,一概不得讲说私传。如有将衫仔腰平与本底私教私授,以及贪人钱财,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六誓:洪家兄弟,不得私做眼线,捉拿自己人。即有旧仇宿恨,当传齐众兄弟,判断曲直,决不得记恨在心。万一误会捉拿,应立即放走。如有违背,五雷诛灭。

第七誓:遇有兄弟困难,必要相助,钱银水脚,不拘多少, 各尽其力。如有不加顾念,五雷诛灭。

第八誓:如有捏造兄弟逆伦,谋害香主,行刺杀人者, 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九誓:如有奸淫兄弟妻女姊妹者,五雷诛灭。

第十誓:如有私自侵吞兄弟银钱什物或托带不交者, 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十一誓:如兄弟寄托妻子儿女或重要事件,不尽心竭力者,五雷诛灭。

第十二誓:今晚加入洪门者,年庚八字,如有假报瞒骗,五雷诛灭。

第十三誓:今晚加入洪门之后,不得懊悔叹息,如有此心者,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十四誓:如有暗助外人或私劫兄弟财物者,五雷诛灭。

第十五誓:兄弟货物,不得强买争卖。如有恃强欺弱者,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十六誓:兄弟钱财物件,须有借有还。如有昧心吞没,五雷诛灭。

第十七誓:遇有抢劫,取错兄弟财物,立即送还。如有存心吞没,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十八誓:倘自己被官捉获,身做身当,不得以私仇攀害兄弟。如有违背,五雷诛灭。

第十九誓:遇有兄弟被害捉拿,或出外日久,所留下妻子儿女无人倚靠,必须设法帮助。如有诈作不知,五雷诛灭。

第二十誓:遇有兄弟被人打骂,必须向前,有理相帮,无理相劝。如屡次被人欺侮者,即代传知众兄弟,商议办法, 或各出钱财,代为争气,无钱出力,不得诈作不知。如有违背,五雷诛灭。

第二十一誓:各省外洋兄弟,如闻其有官家缉拿,立时通知,俾早脱逃。如有诈作不知,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二十二誓:赌博场中,不得串通外人,骗吞兄弟钱财。如有明知故犯,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二十三誓:不得捏造是非或增灭言语,离间兄弟。如有违背,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二十四誓:不得私做香主。入洪门三年为服满,果系忠心义气,由香主传授文章,或前传后教,或三及第保举,以晋升为香主。如有私自行为,五雷诛灭。

第二十五誓:自入洪门以后,兄弟间之前仇旧恨须各消除。如有违背,五雷诛灭。

第二十六誓:遇有亲兄弟与洪家兄弟相争或官讼,必须劝解,不得帮助一方。如有违背,五雷诛灭。

第二十七誓:兄弟据守之地,不得借端侵犯。如有诈作不知,使受危害,五雷诛灭。

第二十八誓:兄弟所得财物,不得眼红或图分润。如心怀意念,五雷诛灭。

第二十九誓:兄弟发财,不得泄露机关或存心不良。如有违背,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三十誓:不得庇护外人,欺压洪家兄弟。如有违背,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三十一誓:不得以洪家兄弟众多,仗势欺人;更不得行凶称霸,须各安分守己。如有违背,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三十二誓:不得因借钱不遂,怀恨兄弟。如有违背, 五雷诛灭。

第三十三誓:如奸淫洪家兄弟之幼童少女,五雷诛灭。

第三十四誓:不得收买洪家兄弟妻妾为室,亦不得与之通奸。如有明知故犯,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三十五誓:对外人须谨慎言语,不得乱讲洪家书句及内中秘密,免被外人识破,招引是非。如有违背,死在万刀之下。

第三十六誓:士农工商,各执一艺,既入洪门,必以忠心义气为先,交结四海兄弟。日后起义,须同心协力,杀灭氵月朝,早保汨主回复,以报五祖火烧之仇。如遇事三心二意,避不出力,死在万刀之下。

誓毕,众人同声发愿:“立誓传来有奸忠,四海兄弟一般同。忠心义气公侯位,奸臣反骨刀下终。”


 

 通用誓词(各山堂议定)

第一誓:诚心入会,不敢反悔;如有反悔,天诛地灭。

第二誓:入会以后,协力同心;如有畏避,雷殛火烧。

第三誓:会中秘密,不敢泄露;如有泄露,身受千刀。

第四誓:祭旗起义,闻命必到;如有不到,命尽五殇。

第五誓:兄弟同心,如同手足;如生外心,身死五刑。


 

四 改进誓词(各山堂通用)

洪门誓词本来前后相承,古今一贯;乃因格于环境, 随时代而变更,兹将1911年以来,各山堂所改进之通行誓词, 举述如下:

余誓以至诚,加入洪门,奉行五祖遗教,遵守洪门法规,服从大哥命令,互信互助,精诚团结,复兴民族, 振兴中华;如有越礼反教,愿受严惩,并敬砍红香为证, 此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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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本文由 发表于 2018年9月5日 14:58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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