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门历史文化-兴中会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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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门历史文化-兴中会章程一 缘起

中国积弱至今极矣,上则因循苟且,粉饰虚张,下则蒙昧无智,鲜能远虑。堂堂华国,不齿于列邦;济济衣冠, 被轻于异族。有志之士,能不痛心?夫以四百兆人民之众, 数万里土地之饶;本可发奋为雄,无敌于天下。乃以政治不修,纲维败坏,朝廷则鬻爵卖官,公行贿赂;官府则剥民刮地,暴过虎狼;盗贼横行,饥谨交集。哀鸿遍野,民不聊生,呜呼惨哉!方今强邻环列,虎视鹰眈;久垂涎我中华五金之富,物产之繁;蚕食鲸吞,效尤于踵接,实堪虑于目前,呜呼危哉!有心人不禁大声疾呼,亟拯斯民于水火,切扶大厦之将倾,庶我子子孙孙,或免奴隶他族。 用特集志士以中兴,协贤豪而共济,仰诸同志,盍自勉旃!

二 章程

第一条:会名宜正也。本会名“兴中会”,总会设在中国, 分会设在各县。

第二条:本旨宜明也。本会之设,专为联络中外有志之士,讲求富强之学,以振兴中华,维持国体起见。盖中国今日政治日非,纲维日坏,强邻轻侮百姓。其原因皆由众心不一,只图目前之私,不顾长久大局;不思中国一旦为人分裂,则子子孙孙世为奴隶,身家性命且不保乎!急莫急于此,私莫私于此。而举国愦愦,无人悟之,无人挽 之,此祸岂能幸免?倘不及早维持,乘时奋发,则数千年声名文物之邦,累世代冠裳礼义之族,从此沦亡,由兹泯灭, 是谁之咎?识时贤者,能无责乎?故特联络四方贤才志士,切实讲求当今富国强兵之学,化民成俗之经;力为推广, 晓谕愚蒙,务使举国之人皆能通晓。联智愚为一心,合遐迩为一德,群策群力,投大遗艰,则中国虽危,庶可救挽, 所谓“民为邦本,本固邦宁也”。

第三条:志向宜正也。本会拟办之事,务须利国益民者方能行之,如设报馆以开风气,立学校以育人才,兴大利以厚民生,除积弊以培国脉等事,皆当惟力是视,逐渐举行,以期上匡国家以臻隆治,下维黎庶以绝苛残,必使我中国四百兆生民各得其所,方为满志。苟有借端舞弊, 结党营私;或畛域互分,彼此歧视,皆非本会志向,宜痛绝之,以昭大公而杜流弊。

第四条:人员宜得也。本会按年公举办事人员一次,务择品学兼优、才能通达者;推一人为总办,一人为会办,一人为华文文案,一人为洋文文案,十人为董事,以司会务。大凡举事,必齐集会员五人,董事十人,公议妥善,然后施行。

第五条:交友宜择也。本会新收会员,须由老会员二人介绍,经董事会查其心地光明,确具忠义,有心爱国,愿为其父母邦竭力,当众自承其甘愿入会,一心一德,矢信矢忠,共挽中国危局;亲填名册,并即缴会底银五元,由总会颁发收条收执,以昭信守,是为会员。若各处支会,则由该处会员暂发收条,俟将会底银缴报总会,取到凭照,然后换交。

第六条:支会宜广也。凡四方有志之士,皆可仿照章程,,随处自行立会。惟不得在一处地方分立两会,无论会员多至几何,皆须合而为一。凡每新立一会,至少须有十五人方可成立。成立之初,所有缴底领照之事,必须托附近老会员代为转达总会,待总会给照认妥,然后该支会方能与总会互通消息。

第七条:人才宜集也。本会需才孔亟,无论中外人士, 倘有心益世,愿为中国尽力,皆可收入会中;待将来用人, 各会可修书介绍总会,以资臂助。故今日广为搜集,乃各支会之职司也。

第八条:款项宜筹也。本会所办各事,事体重大,需款浩繁。故特设银会,以资聚集,用济公家之急,兼为会员生财捷径,一举两得,诚善举也。各会员好义急公,自能惟力是视,集腋成裘,以助一臂。兹将办法,略开于下: 每股科银十元。认一股至万股,皆随如便。所科股银,由各处总办管库代表,发给收据为凭,将银暂存就近银行,待总会收股时,即汇寄至总会收入,发给银会股票,由各处总办换交各会员收存。每逢开会,每股可收利若干,公私皆有裨益。各会员咸具爱国之诚,当踊跃从事,比之捐顶子,买翎枝,有去无返,洵隔天壤;且十可报百,万可图亿,利莫大焉。

第九条:公所宜设也。各处支会当设一公所,为会员办公之处,及便会员时到叙谈,讲求兴中良法,讨论当今时事,考究各国政治,各抒己见,互勉进益。不得在此博笑游戏,暨行一切无益之事。其费用由各会员按数捐缴。

第十条:变通宜善也。以上各项为本会开办之大纲,各处会员自当仿照办理,至于详细节目,各处支会可得随地变通,另立规条,务臻妥善。

【以上章程,原为孙中山先生以兴中会由郑弼臣一人在广东主持,拟订寄交印刷,散布各省会员。以后改为“兴汉会”,仍以本章程沿用施行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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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本文由 发表于 2022年9月24日 01:49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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